人才招聘

招聘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招聘 >> 招聘信息 >> 正文

新乡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0人,开支性质为事业全供,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2年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一楼大厅窗口。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1张,填写《2022年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相关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含养老保险证明);

(5)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大厦513房间)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脱贫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脱贫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及相关事宜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在辉县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辉县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辉县市的退役大员工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员工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2、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srlzy.com)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以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五、纪律要求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为招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招聘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3. 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招聘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4. 招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化工园区运行中心 0373-6228526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监督电话:0373-6233767

本公告由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2022年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辉县市化工园区运行中心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