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开关。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开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